意见反馈

须予披露交易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2020-12-11 00:00:00

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其他九名合伙人订立有限合伙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及认购其中权益。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4,000,000元,其中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0,000元。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温州科创政府基金的投资,以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有限合伙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订立有限合伙协议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通告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