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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告的代理人变更

2019-11-29 00:00:00

中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岑展云先生(「岑先生」)已辞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并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巿规则」)第3.05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项下本公司的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项下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告的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岑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提请联交所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于岑先生辞任后,董事会欣然宣佈,李蒨菁女士(「李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李女士的履历详情

李女士现为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企业服务经理,该公司是亚洲领先的业务拓展专家,专门为客户提供商务、企业及投资者综合服务。李女士于公司秘书领域拥有逾八年经验,一直为香港上市公司,以及私人公司及离岸公司提供专业的企业服务。李女士现为国际友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63)的公司秘书,该公司于联交所上市。李女士为特许秘书,以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原名称: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会士。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岑先生于任内为本公司作出宝贵贡献,并对新任命李女士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