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土地使用权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浙江新田铺于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举办的拍卖中,通过挂牌出售流程中标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代价为人民币18,210,000元(相当于约20,225,483港元)。
该地块位于中国浙江省衢州巿衢江区浮石街道元桥村,总地盘面积27,920平方米。该地块指定作商业及服务业用途,使用期限为40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