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ENTRAL NEW ENERGY HOLDING GROUP LIMITED 中环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35)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全部决议案已获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 兹提述中环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的通函(「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重选本公司董事(「董事」)及授出一般授权以发行本公司新股份(「股份」)。除文义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全部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除李梦琳先生、乔晓戈先生、李祥林博士、王文星先生及周春生博士外,全体董事均亲身或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提呈决议案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224000000股。任何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就任何决议案投票时并无限制,且概无股东于通函中表明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截至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包括持有或存入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任何库存股),因此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并无行使任何库存股投票权;且本公司并无购回待注销股份,因此不应计入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已发行股份总数。 –1–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监票人。下文载列股东周年大会所提呈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投票数目 普通决议案(占投票总数的概约百分比)赞成反对 1.省览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87481170 之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董事会报(100%)(0%)告及本公司核数师报告。 2.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287481170 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100%)(0%) 3. (a) 重选乔晓戈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28697000 51117 (99.82%)(0.18%) (b) 重选李祥林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8748117 0 (100%)(0%) (c) 重选周春生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8697000 51117 (99.82%)(0.18%) 4.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287481170 (100%)(0%)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额2868800060117外股份附注。(99.79%)(0.21%)附注:决议案之全文已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于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分别超过50%投票赞成第1至5项决议案,因此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各项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中环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余竹云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余竹云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及李梦琳先生;非执行董事为乔晓戈先生及朱玉娟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祥林博士、王文星先生及周春生博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