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中环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间」)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于报告期间录得纯利不低于7,000万港元,而二零二二年同期则录得亏损净额约3,030万港元。由亏损净额转为纯利乃主要由于与二零二二年同期相比,报告期间(i)营业额有所增加;(ii)新能源及工程、采购及建设分部毛利率有所增加;(iii)投资物业公允价值计入损益;(iv)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亏损拨备拨回;及(v)出售附属公司收益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及评估,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落实或审核,亦未经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或确认,因此可能会有所变动。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正在落实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全年业绩(「二零二三年全年业绩」),有关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中旬至下旬刊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本公司的二零二三年全年业绩公告刊发时务请细阅该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