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以知会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的股权架构。本公告乃针对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就本公司当时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的股权高度集中情况发出的证监会公告而作出。
董事会信纳,根据分析结果及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的可得资料,(i)证监会公告所指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的本公司股权集中情况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已不存在;及(ii)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其股权并无集中于极少数股东。董事会相信,本公司已符合股权高度集中公司合资格纳入恒生指数系列的所有条件,并正采取措施以寻求尽快获重新纳入有关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