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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有关设立一家合资公司

2022-01-19 00:00:00

本公告乃中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欣然宣布,京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JD.com,Inc.)的附属公司JDOrientalDevelopmentVIILimited(「京东东方发展」)与本集团全资子公司CentralLeadHoldingLimited中环力量控股有限公司(「中环力量」)已共同在香港设立合资公司,名为京中环置业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拟透过其将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合法取得物流园区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拟联合发展金融服务中心、智慧物流研发中心、物流总部孵化中心、云商中心、云仓中心、农村电商中心、冷链中心及孵化配套中心等。

本公司将藉此机会深入地发展智慧物流、物流总部孵化、云商、云仓、农村电商、冷链及孵化配套,以数字化转型加速本集团现代化水平。双方已同意确立紧密合作伙伴关係。

董事认为,设立合资公司乃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并认为成立合资公司的合作条件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并已按公平基准磋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京东东方发展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劵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关连的独立第三方。鑑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有关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的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故本次设立合资公司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佈交易。

董事会谨此声明,概无就合资公司对本集团的溢利作出任何预测或估计。在合资公司成功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本公司会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发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