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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8-01 00:00:00

本公告由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经过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预期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亏损,而二零一八年同期本集团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溢利约为2,854,000,000港元。该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预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亏损,主要由于二零一八年出售新澳门置地管理有限公司产生净收益约3,015,000,000港元,而二零一九年并无类似一次性的收益所致。

本集团仍在落实其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因此,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有关账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参考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末刊发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