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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024-06-14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Macau Legend Development Limited 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0)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获正式通过。 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所有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获正式通过。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概约%()附注(a))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21586406750 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本公司董事及核数师报(100.000000%)(0.000000%)告。 2.重选陈美仪女士为执行董事。21586406750 (100.000000%)(0.000000%) 3.重选李骏德先生为非执行董事。21586406750 (100.000000%)(0.000000%) 4.重选王红欣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1586406750 (100.000000%)(0.000000%) 5.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之薪酬。21586406750 (100.000000%)(0.000000%) 1Number of Votes (Approximate%) 普通决议案 For Against 6.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21586406750 厘定核数师薪酬。(100.000000%)(0.000000%) 7.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日期21586406750 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股份。(100.000000%)(0.000000%) 8.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不超过于本决议21586406750 案获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20%之额外股份。(100.000000%)(0.000000%) 9.待第7及8项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授予董事以发行、配21586406750 发及处理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所扩大数目为本公司购(100.000000%)(0.000000%)回股份之总数。 附注: (a)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39(4)条,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全部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表决。票数及票数百分比乃根据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亲身或由受委代表投票之股份总数计算。 (b) 由于全部或大部分票数赞成第1至第9项各项决议案,故所有该等普通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c)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201187120股股份,及本公司并无任何库存股份。 (d)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为6201187120股股份。 (e) 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于会上放弃投票赞成决议案。 (f) 概无本公司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 (g) 概无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之通函中表示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2(h)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察员。 (i) 执行董事李柱坤先生及陈美仪女士;非执行董事何超莲女士、李骏德先生及黄志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红 欣先生、刘毅基先生及麦家荣先生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澳门励骏创建有限公司*李柱坤 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四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柱坤先生及陈美仪女士;非执行董事为何超莲女士、李骏德先生及黄志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红欣先生、刘毅基先生及麦家荣先生。 *仅供识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