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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有关潜在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100%股权之意向书

2023-06-13 00:00:00

潜在出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订立意向书,据此,本公司拟出售而买方拟收购目标公司之全部股权;目标公司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全资拥有Savan Legend(本公司位于老挝之营运)。

待买方得出对目标公司及Savan Legend进行尽职审查之结果及本公司与买方就正式协议条款进行进一步磋商后,本公司与买方可于买方对目标公司及Savan Legend之尽职审查完成后十四(14)个自然日内订立正式协议,有关期间须为资料保密协议(须于意向书签署后五(5)个自然日内签署)签署起计三十(30)个自然日,并可视乎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十四(14)个自然日。倘正式协议获订立,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刊发进一步公告。

上市规则的潜在涵义

基于订立正式协议之总代价维持不变及自意向书日期至正式协议日期止期间股份于联交所之成交价维持稳定,预期就潜在出售事项而言,最少一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潜在出售事项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潜在出售事项须待正式协议签署后,方可作实。因此,潜在出售事项未必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