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 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53)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业绩公告 MOS House Group Limited(「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呈列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上一财政年度的比较数字载列如下。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1–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收益4122577153945其他收入523833952其他收益及亏损5131269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项下(减值亏损) 减值亏损拨回净额(1455)1455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280– 已售存货成本(42429)(72353) 员工成本8(17422)(20557) 折旧8(36786)(39676) 物业相关开支(2289)(2121) 其他开支8(14829)(18638)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业绩18– 融资成本7(7411)(5013)除税前溢利826502263 税项9(487)(851)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21631412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21631412港仙港仙每股盈利 基本110.870.59 摊薄0.870.59 –2–综合财务状况表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动资产投资物业3428034000 物业、厂房及设备18702429使用权资产2511052032 于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13915–递延税项资产1039910按金及预付款项94068874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73597095 92979105340 流动资产存货6986080572贸易应收款项126618058824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6954640077 可收回税项1962–已抵押银行存款1500015000银行结余及现金14656257 224013200730 流动负债贸易应付款项13114116866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209188058已订约负债75128160租赁负债2521736335应付一名董事之款项642006应付税项34203337银行借贷9208380712来自一名董事之贷款1133310733 171958156207 流动资产净值5205544523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45034149863 –3–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附注千港元千港元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161422503 161422503 资产净值143420127360资本及储备股本142841224000储备115008103360总权益143420127360 –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MOS House Group Limited根据开曼公司法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分别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及香港湾仔骆克道333号亚洲联合财务中心50楼。 其直接控股公司为RB Power Limited(「RB Power」)及其最终控股公司为RB Management Holding Limited(「信托公司」),该两间公司均于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并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曹思豪先生(「曹先生」)控制。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于香港及澳门买卖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以及物业投资。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其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于本年度,本集团已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下列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有关修订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包括保险合约二零二零年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的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的修订会计估计之定义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与单一交易所产生资产及负债有关之递延税项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国际税务改革—支柱二规则范本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会计政策披露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的修订 除下文所述者外,本年度应用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并无对本年度及过往年度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事项造成重大影响。 –5–应用香港会准则第1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的修订会计政策披露的影响本集团已于本年度首次应用该等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的修订以「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取代「主要会计政策」一词的所有情况。倘连同实体财务报表内其他资料一并考虑,会计政策资料可以合理预期会影响通用财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根据该等财务报表所作出决定,则该会计政策资料属重大。 该等修订亦澄清,即使涉及款项并不重大,但基于相关交易性质、其他事项或情况,会计政策资料仍可属重大。然而,并非所有与重大交易、其他事项或情况有关的会计政策资料本身即属重大。倘一间实体选择披露非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有关资料不得混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报告第2号作出重大性判断(「实务报告」)亦经修订,以说明一间实体如何将「四步法评估重大性流程」应用于会计政策披露及判断有关一项会计政策的资料对其财务报表是否属重大。实务报告已增加指导意见及实例。 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或表现产生重大影响,但已对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所载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披露资料构成影响。根据该等修订所载指引,属标准资料或仅为复制或概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的会计政策资料被视为非重 要会计政策资料,且不再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内披露,故此不会混淆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所披露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公司之间的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资产出售或注资1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修订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2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香港诠释第5号(二零二零年)有关流动或非流动负债分类及相关修订2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2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供应商融资安排2报告准则第7号的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的修订缺乏可交换性3 1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该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于可见将来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6–3.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惟按公平值计量的人寿保单及投资物业付款除外) 及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载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所规定的适用披露。 4.收益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的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产品种类: 瓷砖109666107873卫浴洁具及其他1243145592 122097153465 其他来源的收益: 投资物业的租赁收入480480 12257715394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的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的销售渠道: 零售5887594205非零售6322259260 122097153465 上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的来自客户合约收益乃于某一时间点以固定价格确认。 –7–5.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660202保险索赔赔偿收入15171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收益338287 提早终止租赁的收益362– 租金宽减收益–973 政府补贴(附注)–1819租金按金的利息收入532339杂项收入476161 23833952 其他收益及亏损汇兑收益净额131269 附注: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香港特区政府防疫抗疫基金项下的保就业计划以及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BUD专项基金」)分别确认政府补贴约143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及38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 6.分类资料 为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主要营运决策人(即本集团的行政总裁)单独审阅本集团经营分部的业绩,以作出有关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的决定。本集团的经营分部乃按其业务性质分开组织及管理,其目前分为两个经营业务如下: (a) 买卖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 — 透过零售或非零售渠道销售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 及 (b) 物业投资。 分部表现乃按可呈报分部的除所得税前损益进行评估,而并无分配融资成本(租赁负债利息除外)及其他未分配公司开支,且编制有关资料的基准与综合财务报表一致。 所有资产均分配至可呈报分部,惟递延税项资产、于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银行结余及现金(包括已抵押银行存款)、可收回税项以及其他未分配公司资产除外。所有负债均分配至可呈报分部,惟应付税项、银行借贷、来自一名董事之贷款、应付一名董事之款项及其他未分配公司负债除外。 –8–业务分部买卖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物业投资综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分部收益外部客户收益122097153465480480122577153945分部业绩12774122956533521342712647 未分配公司开支(5673)(7556) 融资成本(租赁负债利息除外)(5104)(2828)除税前溢利26502263分部资产及负债 下表载列本集团业务分部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分部资产及负债: 买卖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物业投资综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资产及负债分部资产2490862496423428234018283368283660 可收回税项1962–递延税项资产1039910银行结余及现金14656257已抵押银行存款1500015000 于一间联营公司的权益13915–未分配公司资产243243综合资产总额316992306070分部负债66183812431761766635981419应付税项34203337银行借贷9208380712来自一名董事之贷款1133310733应付一名董事之款项642006未分配公司负债313503综合负债总额173572178710 –9–其他资料买卖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物业投资未分配综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资本开支 物业、厂房及设备4061274––––4061274 使用权资产889950352––––889950352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965985––––965985 使用权资产3582138691––––3582138691 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280–––280–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 公平值收益––––338287338287预期信贷亏损模式项下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减值 亏损拨回净额(1455)1455––––(1455)1455 汇兑收益净额131269––––131269地区资料本集团的业务主要位于香港及澳门。下表提供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分析(以产品交付的地区市场划分):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香港101077114874澳门2150039071 122577153945 以下为资产所在地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工具及递延税项资产)账面值分析: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香港7517588461 –10–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来自主要客户(各占本集团总收益之10%或以上)收益披露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分部交易所在地区巿场 客户A 买卖瓷砖及卫浴 澳门 不适用 * 24375洁具产品 *相应收益于相关年度并无占本集团总收益10%或以上。 7.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银行借贷利息43042028来自一名董事之贷款利息800800租赁负债利息23072185 ** 74115013 8.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经扣除下列项目后列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a.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薪金及其他福利1685718807退休福利计划供款565648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开支–1102 1742220557 b. 其他开支核数师酬金600757银行手续费11741503产生租金收入的投资物业所产生的直接经营开支107128产品交付开支39978139法律及专业费用26993160水电及办公室开支24652413杂项37872538 1482918638 –11–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c. 其他项目 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965985 —使用权资产3582138691 3678639676 9.税项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即期税项香港利得税本年度62155过往年度拨备不足4201澳门企业所得税本年度550207 616563 递延税项年内(抵免)开支(129)288 487851 根据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实体于香港产生的首2000000港元应课税溢利按8.25%的税率缴税,而于香港产生超过2000000港元的应课税溢利则按16.5%税率缴税。其中一个集团实体的溢利根据利得税两级制缴税。不符合利得税两级制的香港其他集团实体的溢利按16.5%划一税率缴税。 年内,澳门企业所得税乃就澳门附属公司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2%(二零二三年:12%)税率计提拨备。 10.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二零二三年:无)。 –12–11.每股盈利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就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而言,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21631412股份数目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就计算每股基本盈利而言,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47232295240000000购股权计划摊薄潜在股份的影响790375371200 就计算每股摊薄盈利而言,年内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48022670240371200 –13–12.贸易应收款项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贸易应收款项6929060479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3110)(1655) 6618058824 一般而言,本集团并无授予其零售客户任何信贷期。大宗采购的客户会获授介乎30至180天的信贷期。 下列为贸易应收款项(扣除信贷亏损拨备)根据报告期末的发票日期呈列的账龄分析。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0至90天3293746981 91至180天653082 181至365天632124 逾365天266509637 6618058824 13.贸易应付款项 采购货品的信贷期为90至180天。下列为贸易应付款项根据报告期末的发票日期呈列的账龄分析: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千港元千港元 0至30天5062041 31至60天870836 61至90天39292 91至120天504271 逾120天91393626 114116866 –14–14.股本股份数目金额千港元 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0000000050000 已发行及缴足股款: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4000000024000收购一间联营公司时发行股份441170004412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8411700028412 –15–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业务回顾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从事两个业务分部,即 (i)透过其香港零售店以及香港及澳门的非零售渠道买卖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及 (ii)本集团赚 取租金收入之香港物业投资。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总收益约122.6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53.9百万港元减少约20.3%。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尽管收益下跌,惟本集团仍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纯利约2.2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4百万港元增加约57.1%。此乃由于 (i)利润率较高的产品组合销售有所改善;(ii)员工成本减少;及 (iii)年内采购量减少故产品交付开支减少。 i) 买卖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本集团是香港的外国制瓷砖及衞浴洁具的零售商及供应商。除零售销售外,本集团亦按项目基准,为香港及澳门的大型物业发展项目、商住物业翻新项目及酒店翻新项目供应瓷砖及非瓷砖产品,并销售瓷砖及衞浴洁具予中国分销商。 于回顾年度内,持续高息及低消费力对本集团构成挑战,对其零售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瓷砖、衞浴洁具及其他产品零售销售的收益减少约37.5%至约58.9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为94.2百万港元。 本集团仍然致力于扩大其产品组合,以增加其产品种类的多样性。随着本年度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本集团努力通过向非零售客户销售高端欧洲瓷砖来进一步扩展其非零售销售业务,导致非零售销售由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59.3百万港元温和增加约6.6%至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63.2百万港元。 – 16 –ii) 物业投资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自投资物业赚取租金收入约0.5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约0.5百万港元)。租金收入维持稳定。 财务回顾收益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总收益约122.6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53.9百万港元减少约20.3%。 销售瓷砖、卫浴洁具及其他产品所得收益约为122.1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153.4百万港元),其中零售销售约为58.9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94.2百万港元),非零售销售约为63.2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59.2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销售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所得收益占本集团总收益约99.6%(二零二三年:99.7%)。 物业投资分部所得收益为租金收入约0.5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0.5百万港元),占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总收益约0.4%(二零二三年:0.3%)。 毛利及产品利润率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毛利(即销售瓷砖、卫浴洁具及其他产品所得收益减已售存货成本)约为79.7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81.1百万港元减少约1.7%。然而,整体产品利润率由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52.9%增加至截至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65.3%,产品利润率增加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利润率较高的瓷砖产品占非零售销售的大部分;而与去年同期相比,利润率较低的衞浴洁具产品则占非零售销售的较大部分。 员工成本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员工成本约为17.4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20.6百万港元)。员工成本减少乃由于员工数目减少所致。 –17–物业相关开支╱使用权资产折旧就出租物业而言,本集团录得物业相关开支约2.3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2.1百万港元)、使用权资产折旧约35.8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38.7百万港元) 及租赁负债的相关利息开支约2.3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2.2百万港元)。 年内使用权资产减值减少乃由于关闭表现未如理想的零售店所致。 其他开支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别录得其他开支约14.8百万港元及18.6百万港元。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其他开支主要包括审核费用约0.6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0.8百万港元)、银行手续费约1.2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1.5百万港元)、产 品交付开支约4.0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8.1百万港元)、法律及专业开支 约2.7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3.2百万港元)、水电及办公室开支约2.5百万 港元(二零二三年:2.4百万港元)及杂项约3.8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2.5百万港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开支减少乃主要由于减少采购存货导致产品交付开支减少约4.1百万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2.2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4百万港元增加约57.1%。有关增加乃主要由于 (i)员工成本减少约3.2百万港元;(ii)上述其他开支减少约3.8百万港元;及 (iii)租赁相关开支(包括物业相关开支、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息)净减少约2.6百万港元。上述因素部分被 (i)销售瓷砖及卫浴洁具产品所得毛利因收益减少而减少约1.4百万港元; (ii)其他收入减少约1.6百万港元,包括去年录得的政府补贴约1.8百万港元; (iii)贸易应收款项减值亏损约1.5百万港元,而去年录得减值亏损拨回约1.5百万港元;及 (iv)由于银行借贷利率高企,导致融资成本增加约2.4百万港元所抵销。 –18–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资本架构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实体将能持续经营,并同时透过优化债务及股权结余,以将持份者回报最大化。本集团的整体战略与过往年度保持不变。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已抵押银行存款以及银行及现金结余合共约为16.5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21.3百万港元),包括以港元计值的约16.2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21.0百万港元)及以欧元、美元及人民 币计值的约0.3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0.3百万港元)。 债务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银行借贷约92.1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80.7百万港元),全部借贷均以港元计值,并以向本集团银行抵押的本集团投资物业及存款作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约为0.64倍(二零二三年:0.63倍),乃根据银行借贷总额除以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计算。董事会经考虑本集团的业务性质及规模后,认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率属合理。董事会将继续密切监控本集团的财务及流动资金状况,并不时为本集团制定适当的融资策略。 外汇风险 本集团产生以欧元计值的购买成本,并以港元收取其收益。因此,本集团面临货币风险及外汇波动(尤其是欧元),可能增加或减少本集团的利润率并影响其经营业绩。 此外,港元与其他货币(主要为欧元、美元及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波动会影响本集团编制财务报表及业绩时将本集团的非港元计值资产及负债换算为港元,并产生汇兑收益或亏损,其将影响其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19–本集团于年内未有动用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本集团目前并无任何外币对冲政策。然而,本集团管理层会密切监察其外币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已发行证券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配发及发行4411700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股份作为代价,以按每股0.34港元的发行价收购智辰有限公司50%股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为28411700港元,分为284117000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普通股。 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以及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本公司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Unique City Limited与何紫怡女士(「卖方」)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智辰有限公司(「智辰」)50%权益,代价为15.0百万港元,将透过按发行价每股0.34港元配发及发行 44117000股代价股份之方式支付。收购事项已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完成。收购事项完成后,智辰已成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的公告。 除上述交易外,于报告期间,概无持有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以及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计划。 承担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未偿还合约资本承担约为1.0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约1.0百万港元)。 –20–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其账面值约为34.3百万港元的投资物业及银行存款约15.0百万港元作为本集团银行借贷的抵押品。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51名(二零二三年:65名)雇员。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分别约为17.4百万港元及20.6百万港元。本集团的薪酬政策乃以绩效、表现及个人能力为基准。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参考可资比较公司所支付的薪金、 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所付出时间及本集团业绩表现,以薪金及酌情花红的形式获得补偿。本集团定期检讨及厘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及补偿待遇,其中包括参考可资比较公司支付薪酬的市场水平、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各自的职责以及本集团业绩表现。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按董事的职责、工作量、为本集团所投入时间及本集 团的业绩表现,检讨及厘定董事的薪酬及补偿待遇。董事亦可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获授购股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根据该计划向相关参与者授出任何购股权。 股息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三年:无)。 –21–前景 随着香港政府于今年二月底取消所有住宅物业的「辣招」,本集团预期随着物业交易回升,零售客户对家居维修、改建及翻新材料的需求将会增加。 为了加强我们的市场地位及提升竞争力,本集团将继续扩大其产品组合及增加其产品种类多样性。本集团将继续提供全面的品牌产品,以满足不同需求及规格,从而为我们的零售客户提供住宅或商业用途等不同目的及功能的解决方案。 在非零售销售方面,包括分销销售及项目销售,本集团将专注于透过加强与现有分销商及项目客户(包括室内设计公司、建筑承建商、物业发展商)的合作并探索更多潜在分销商及项目客户来增加非零售销售收入。 本集团对零售业的前景保持审慎,并预计起伏不定的市场结合高利率无疑将继续对零售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与此同时,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业务环境的变化,并努力提升营运效率,确保可持续发展。此外,本集团将继续探索及物色机会进一步多元化其收益来源,从而提升本集团的财务表现。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已各自确认彼等并无于与本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公司中持有任何业务或权益及与本集团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持续关连交易 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豪宅建材有限公司(作为租户)与数码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数码科技」,作为业主)订立两份重续租赁协议(「重续租赁协议」),内容有关向本集团出租仓库及一间零售店(「该等物业」)。根据重续租赁协议,该等物业租期均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两年。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豪宅建材有限公司(作为租户)与数码科技(作为业主)进一步订立两份重续租赁协议(「第二份重续租赁协议」),内容有关向本集团出租该等物业。根据第二份重续租赁协议,该等物业租期均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两年。 –22–曹先生为执行董事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徐女士为执行董事及曹先生的配偶。 数码科技由曹先生及徐女士分别拥有50%权益。据此,就上市规则而言,数码科技为曹先生及徐女士的联系人,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据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与数码科技订立的重续租赁协议及第二份重续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1之企业管治守则(「守则」)中的原则及守则条 文进行企业管治工作。于整个年度,董事会深知并在审核本公司履行企业管治常规的表现后,本公司已采纳守则所载原则并遵守守则所载所有适用守则条文,惟下述偏离情况除外: 董事会 董事会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低于上市规则第3.10(1)条规定的最低数目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规定组成人数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1及3.27A条规定:(i)审核委员会目前包括两名独立 非执行董事,违反上市规则第3.21条审核委员会必须最少包括三名成员的规定;及(ii)提名委员会目前包括一名执行董事及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违反上市规则第3.27A条大部分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已向本公司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 第3.10(1)、3.21及3.27A条规定,并已将填补空缺的期间延长至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守则条文C.1.6 根据守则守则条文C.1.6,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出席股东大会以对公司股东 的意见有全面、公正的了解。一名独立非执行事因其他事务繁忙而未能出席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本公司将要求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日后举行的全部股东大会,以遵守守则守则条文C.1.6。 – 23 –守则条文C.2.1 根据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所区分及不应由同一人同时兼任。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区分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年内,曹先生兼任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负责监管本集团的业务运营。鉴于董事会目前的组成,曹先生于本集团经营所在行业的深入了解及经验以及熟悉本集团的营运,本公司认为曹先生兼任本公司主席兼行政总裁符合本集团的最佳利益。董事会将继续进行检讨,并会在计及本集团整体情况后考虑于适当时候将董事会主席与本公司行政总裁的角色分开。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买卖证券的行为守则。经本公司作出特别查询,所有董事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整个年度内皆已遵从标准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采纳购股权计划,向本公司董事、雇员及顾问等提供激励及奖励,以答谢彼等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成功作出贡献。 根据该计划,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本公司按行使价每股0.300港元授予执行董事可认购合共4800000股股份的购股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任何购股权获行使。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该计划授出的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后可发行的股份数目最多为4800000股股份,相当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69%。 –24–审核委员会及审阅账目 于本公告日期,审核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审阅(其中包括)本集团的财务资料;与外部核数师的关系及聘任条款;以及本集团的财务呈报系统及内部监控程序。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的工作范围本初步公告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 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相关附注所呈列数字已获本公 司核数师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先机会计师行」)同意为本公司该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草拟本所载之数额。先机会计师行就此执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工作准则或 香港鉴证工作准则而进行之鉴证工作,因此,先机会计师行并无就本初步公告作出保证。 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全年业绩及年报 本 公 告 刊 载 于 联 交 所 网 站 (www.hkexnews.hk )及 本 公 司 网 站 (www.rbmsgroup.org )。载有上市规则规定所有资料的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及于上述网站登载。 承董事会命 MOS House Group Limited主席曹思豪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两名执行董事曹思豪先生及徐道飞女士;以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劲恒先生,JP及许镇德先生,PDSM组成。 本公告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