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有关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代价股份以
收购目标公司销售股份之
须予披露交易
兹提述MOS House Group Limited(「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代价股份以收购目标公司销售股份。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提供有关(i)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的状况及(ii)销售股份估值之额外资料。
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的状况
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董事会人数将由一名增加至三名,其中一名董事将由买方提名,而其余董事则由卖方提名。卖方将拥有两个董事会席位及董事会控制权。收购事项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而非附属公司。
销售股份估值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独立估值报告乃先决条件。有关报告目前正在编制并预期将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刊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告所载所有资料及内容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