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
MOS House Group Limited(「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吴宏图先生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84(1)条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举行的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吴先生由于希望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个人事务,故决定不再重选连任,及将于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各自成员。
吴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退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吴先生于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公司将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以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有关拥有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上市规则第3.21条有关审核委员会必须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的规定。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