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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25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AISA GROUP HOLDINGS LTD.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38)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之股东(「股东」)以点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列之建议决议案。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通函所使用者具相同涵义。 就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进行之点票表决之结果如下: 票数(概约百分比)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43183109590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经审核综(100.000000%)(0.000000%)合财务报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2.重选郭英成先生为执行董事。43163964091914550 (99.955664%)(0.044336%) 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仅供识别 –1–票数(概约百分比)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3.重选饶永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3170542311256728 (99.970898%)(0.029102%) 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4.重选张仪昭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3170542311256728 (99.970898%)(0.029102%) 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5.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酬43183109590 金。(100.000000%)(0.000000%) 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6.续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43183109590 公司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00000%)(0.000000%)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7.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43183109590 (100.000000%)(0.000000%) 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8.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27785746031539736356 公司之额外新股份(包括出售库存股份)。(64.344014%)(35.655986%)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9.透过第8项决议案扩大一般授权以发行额外27787003171539610642股份,即本公司根据第7项决议案购回的股(64.346925%)(35.653075%)份数目。 由于决议案有超过50%之赞成票数,该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第7、8及9项决议案的全文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过程的监票人。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本公司共有7015468487股已发行股份,赋予股东权力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提呈之决议案。概无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赋予股东权力出席而须放弃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放弃投票或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的通函内述明其投票反对决议案的意向。 董事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记录如下: 执行董事孙越南先生、李海鸣先生及郭晓群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饶永先 生、张仪昭先生及刘雪生先生通过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郭英成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郭英成先生、孙越南先生、麦帆先生、李海鸣先生及郭晓群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饶永先生、张仪昭先生及刘雪生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