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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盘呈请聆讯延期

2024-05-27 00:00:00

清盘呈请聆讯延期 兹提述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的公告(「该等公告」)。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呈请(经修订)的聆讯已进一步延后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诚如该等公告所载,在未获得高等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于起始日(即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或之后作出的本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无意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替代呈请人为本公司若干优先票据的受托人,其须根据优先票据实益持有人特别小组(「特别小组」)的指示行事。目前,本公司与特别小组及其各自的顾问正在积极进行磋商,就本公司的整体境外债务重组订立重组支持协议。本公司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其境外重组的进展情况,考虑是否有必要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 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