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公告 关于金融债券发行的公告 经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本期债券于2024年6月20日簿记建档,于2024年6月24日发行完毕,并于2024年6月24日正式起息。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品种为三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2.12%。 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保持整体负债规模稳定、优化负债结构,用于符合授信政策的优质资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