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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2024-06-24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ANK OF TIANJIN CO. LTD.*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78)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的公告 兹提述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的标题为「非执行 董事辞任及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的公告(「该公告」)及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的 标题为「(I)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及(II)派付末期股息」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委任彭冲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将于监管机构正式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生效。有关彭冲先生的履历详情,请参阅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行近期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关于彭冲任职资格的批覆》(津金覆[2024]148号),核准彭冲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彭冲先生自2024年6月21日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承董事会命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建忠董事长中国天津 2024年6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于建忠先生、吴洪涛先生、郑可先生及董晓东女士;非执行董事董光沛女士、彭冲先生、布乐达先生、赵炜先生、王顺 龙先生及李峻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靳庆军先生、何佳先生、曾俭华先生及陆建忠先生。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所指认可机构,不受限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亦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接受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