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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7-23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份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董事(「 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未经审计的合併管理账目的初步审阅,预期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的利润及总综合收益较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将减少约35%至45%。有关利润及总综合收益的预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来自本集团高速公路业务的收入(即源自车辆通过济菏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较2019同期减少约30%至35%。

通行费收入减少乃主要由于(其中包括)以下各项的综合影响: (i)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爆发防控工作,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的期间延长为2020年1月24日0时至2020年2月8日24时;及(ii)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 62号),于2020年2月17日0时至2020年5月5日24时驶经济菏高速公路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合併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未经审计综合管理账目及其目前可得资料所作出的初步评估。于本公告日期,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及审阅,亦可能会有变动。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本集团将刊发之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需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