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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高速发售价及配发结果公告 (多档案) (摘要)

2018-07-18 06:25:00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500,000,000股H股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6,877,000股H股(经重新分配後调整)

国际发售股份数目: 493,123,000股H股(经重新分配後调整)

发售价: 每股H股2.50港元,另加1%经纪佣

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徵费及

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面值: 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

股份代号: 1576

发售价及配发结果公告

概要

发售价定为每股H股2.5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按发售价每股H股2.50港元计算,经扣除本公司应付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估计开支後,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本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172.12百万港元。本公司计划将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於招股书「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用途。

本公司共接获1,595份有效申请(包括使用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及透过白表eIPO的白表eIPO服务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的申请),认购合共6,877,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相当於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总数50,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0.14倍。

香港公开发售的最终发售股份数目为6,877,000股发售股份,相当於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38%(未行使超额配股权)。香港公开发售初步提呈但未获认购的发售股份已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

国际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认购不足。联席全球协调人已酌情按招股书「全球发售安排— 国际发售与香港公开发售之间的重新分配」分节所述将香港公开发售未获认购的发售股份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合共43,123,000股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已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重新分配後,国际发售的最终股份数目增至493,123,000股发售股份,相当於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约98.62%(未行使超额配股权)。合共95名承配人获配发五手发售股份或以下,占国际发售承配人总数约81.20%。该等承配人获配发合共306,000股发售股份,占国际发售约0.06%。

根据与下述基石投资者订立的基石投资协议,基石投资者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现已厘定。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认购103,750,000股H股;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103,750,000股H股;及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认购42,499,000股H股(统称「基石投资者」)。基石投资者合共认购249,999,000股H股,相当於(i)全球发售完成後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2.50%(未行使超额配股权)及(ii)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约49.99%(未行使超额配股权)。基石投资者的详情请参阅招股书「基石投资者」一节。

就本公司所知,除本公告及招股书所披露者外,各基石投资者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相互独立,亦独立於本公司、其关连人士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且并非本公司的现有股东或紧密联系人。各基石投资者已同意(其中包括),未经本公司及联席全球协调人事先书面同意,其不会且将促使其子公司不会(不论直接或间接)於上市日期後六个月期间内任何时间,处置其根据相关基石投资协议所认购的任何发售股份或於任何持有任何发售股份的公司或实体的任何权益,包括任何可转换为或可兑换为或可行使为或表明有权收取任何上述证券的证券,亦不会同意或订约或公开声明有意订立上述任何该等交易。

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认购不足。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按发售价分别认购及促使认购42,400,000股及37,617,000股(合共80,017,000股发售股份)未获认购的国际发售股份,分别约相当於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的8.60%及7.63%,该等股份不受禁售限制,彼等各自或会於上市後於其认为适当时考虑出售该等股份。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认购未获认购的国际发售股份乃完成其他国际承销商对国际发售初始承销的承诺,故此并不属於上市规则附录六(「配售指引」)所规定者。

本公司已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自上市日期起至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日期後第30日内行使,要求本公司按国际发售的发售价额外配发及发行合共最多75,000,000股H股,相当於全球发售初步提呈发售股份不足15%。有关超额分配可通过行使超额配股权或於二级市场按不高於发售价的价格购买或通过延迟交收或综合使用上述方法补足。国际发售并无超额分配发售股份。因此,将不会行使超额配股权亦不会於稳定价格期间采取稳定价格行动。

就董事所知,概无向身为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董事、现有股东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申请人分配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

国际发售遵守配售指引。除本公告及招股书所披露者外,由或透过联席全球协调人及承销商根据全球发售配售的发售股份概无配售予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该词汇的定义见上市规则),亦无配售予配售指引第5(1)段所指任何关连客户或配售指引第5(2)段所指人士(不论以其本身名义或透过代名人)。董事确认,概无承配人获个别配售超过本公司紧随全球发售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10%以上(未行使超额配股权)。董事确认,(a)紧随全球发售後本公司不会新增任何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b)公众人士持有的H股数目将符合上市规则第8.08条规定的最低百分比;(c)上市时,本公司将至少有300名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8.08(2)条的规定;及(d)上市时,本公司三大公众股东拥有不超过50%公众所持股份,符合上市规则第8.08(3)及8.24条的规定。

预期发售价、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认购水平及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及结果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在南华早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中文)公布。

本公司宣布,有关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及香港公开发售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护照╱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如有提供),将於以下日期及时间按下列方式提供:

. 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前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qlecl.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查阅;

. 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至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午夜十二时正期间透过可全日24小时浏览分配结果的指定网站www.iporesults.com.hk(可选:英文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中文h t t p s : / /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使用「按身份证号码搜索」功能查阅。使用者将须输入其於申请表格内提供的香港身份证╱护照╱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以查阅其本身的分配结果;

. 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至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十时正致电电话查询热线+852 2862 8669查询;及

. 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至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在所有收款银行指定分行的营业时间内查阅特备的分配结果小册子。

. 使用白表eIPO或使用白色申请表格申请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并已提供所有所需资料的申请人,可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领取H股股票(如有)。

. 使用白色申请表格或白表eIPO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所获配发香港发售股份的H股股票(如有)如不合资格亲身领取或合资格亲身领取但未有亲身领取,预期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予有权收取的申请人,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 使用黄色申请表格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所获配发香港发售股份的H股股票(如有)预期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

. 使用黄色申请表格申请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并已提供所有所需资料的申请人,可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领取退款支票(如有)。

. 使用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申请但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的申请人的退款支票如不可亲身领取或可亲身领取但未有亲身领取,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予有权收取的申请人,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 倘申请人使用白表eIPO透过单一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则预期电子退款指示(如有)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发送至申请付款账户。倘申请人使用白表eIPO透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则预期退款支票(如有)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 对於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预期退款(如有)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记存入相关申请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其经纪或托管商的指定银行账户。

. H股股票仅在全球发售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及招股书「承销— 承销安排及费用— 香港公开发售— 终止理由」分节所述终止权利并无获行使的情况下,方会於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证书。

. 预期H股将於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H股将以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H股买卖,H股股份代号为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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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价、已接获的申请及认购踊跃程度

发售价定为每股H股2.5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按发售价每股H股2.50港元计算,经扣除本公司应付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估计开支後,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本公司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1,172.12百万港元。有关本公司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的详情,请参阅招股书「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所得款项用途」分节。董事宣布,於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时正截止办理申请登记时,本公司共接获1,595份有效申请(包括使用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及透过白表eIPO的白表eIPO服务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的申请),认购合共6,877,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相当於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总数50,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0.14倍。

香港公开发售的最终发售股份数目为6,877,000股发售股份,相当於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38%(未行使超额配股权)。香港公开发售初步提呈但未获认购的发售股份已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

国际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认购不足。联席全球协调人已酌情按招股书「全球发售安排— 国际发售与香港公开发售之间的重新分配」分节所述将香港公开发售未获认购的发售股份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合共43,123,000股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已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重新分配後,国际发售的最终发售股份数目增至493,123,000股发售股份,相当於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约98.62%(未行使超额配股权)。

在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或透过白表eIPO网站(www.eipo.com.hk)向指定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以及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认购合共6,877,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的1,595份有效申请中,涉及总数6,877,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的合计1,595份申请乃就认购总额5百万港元或以下(按最高发售价每股H股3.10港元计算,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香港公开发售提出(相当於甲组初步包括的25,000,000股发售股份约0.28倍),概无提出认购总额5百万港元以上(按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3.10港元计算,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相当於乙组初步包括的25,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0倍)。未按申请表格所载指示填妥的申请不获受理。已发现及拒绝受理4份重复申请或疑属重复申请。1份申请因退票而不获受理。概无申请因属无效申请而不获受理。并无发现认购超过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50%(即超过25,000,000股H股)的申请。香港公开发售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按下文「香港公开发售的配发基准」一段所载基准有条件分配。

国际发售、基石投资者及超额配股权

国际发售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认购不足。根据国际发售分配予承配人的最终发售股份数目为493,123,000股发售股份,相当於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总数约98.62%(未行使超额配股权)。合共95名承配人获配发五手发售股份或以下,占国际发售承配人总数约81.20%。该等承配人获配发合共306,000股发售股份,占国际发售约0.06%。

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2.50港元计算及根据招股书「基石投资者」一节所披露与基石投资者订立的基石投资协议,基石投资者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现已厘定如下:

占全球发售

完成後已发行

所认购H股 占发售股份的 股本总额的

数目 概约百分比* 百分比*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03,750,000 20.75% 5.19%

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3,750,000 20.75% 5.19%

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42,499,000 8.50% 2.12%

总计 249,999,000 49.99% 12.50%

* 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就本公司所知,除本公告及招股书所披露者外,各基石投资者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相互独立,亦独立於本公司、其关连人士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且并非本公司的现有股东或紧密联系人。各基石投资者已同意(其中包括),未经本公司及联席全球协调人事先书面同意,其不会且将促使其子公司不会(不论直接或间接)於上市日期後六个月期间内任何时间,处置其根据相关基石投资协议所认购的任何发售股份或於任何持有任何发售股份的公司或实体的任何权益,包括任何可转换为或可兑换为或可行使为或表明有权收取任何上述证券的证券,亦不会同意或订约或公开声明有意订立上述任何该等交易,详情载於招股书「基石投资者」一节。

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认购不足。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按发售价分别认购及促使认购42,400,000股及37,617,000股(合共80,017,000股发售股份)未获认购的国际发售股份,分别约相当於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的8.60%及7.63%,该等股份不受禁售限制,彼等各自或会於上市後於其认为适当时考虑出售该等股份。中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认购未获认购的国际发售股份乃完成其他国际承销商对国际发售初始承销的承诺,故此并不属於配售指引所规定者。

本公司已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自上市日期起至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日期後第30日(2018年8月8日(星期三))内行使,要求本公司按国际发售的发售价发行及配发合共最多75,000,000股H股(相当於初步提呈的发售股份15%),以补足(其中包括)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国际发售并无超额分配发售股份。因此,将不会行使超额配股权亦不会於稳定价格期间采取稳定价格行动。

就董事所知,概无向身为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董事、现有股东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申请人分配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

国际发售遵守配售指引。除本公告及招股书所披露者外,由或透过联席全球协调人及承销商根据全球发售配售的发售股份概无配售予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该词汇的定义见上市规则),亦无配售予配售指引第5(1)段所指任何关连客户或配售指引第5(2)段所指人士(不论以其本身名义或透过代名人)。董事确认,概无承配人获个别配售超过本公司紧随全球发售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10%以上(未行使超额配股权)。董事确认,(a)紧随全球发售後本公司不会新增任何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b)公众人士持有的H股数目将符合上市规则第8.08条规定的最低百分比;(c)上市时,本公司将至少有300名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8.08(2)条的规定;及(d)上市时,本公司三大公众股东拥有不超过50%公众所持股份,符合上市规则第8.08(3)及8.24条的规定。

香港公开发售的配发基准

公众人士使用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或根据白表eIPO服务向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作出的有效申请将按以下基准有条件配发:

获配发股份数目

申请认购 占所申请股份总

股份数目 有效申请数目 分配╱抽签基准 数的概约百分比

甲组

1,000 1,060 1,000股 100.00%

2,000 142 2,000股 100.00%

3,000 154 3,000股 100.00%

4,000 31 4,000股 100.00%

5,000 28 5,000股 100.00%

6,000 14 6,000股 100.00%

7,000 14 7,000股 100.00%

8,000 7 8,000股 100.00%

9,000 6 9,000股 100.00%

10,000 47 10,000股 100.00%

15,000 18 15,000股 100.00%

20,000 28 20,000股 100.00%

25,000 3 25,000股 100.00%

30,000 9 30,000股 100.00%

35,000 7 35,000股 100.00%

40,000 2 40,000股 100.00%

45,000 1 45,000股 100.00%

50,000 4 50,000股 100.00%

60,000 7 60,000股 100.00%

70,000 2 70,000股 100.00%

80,000 3 80,000股 100.00%

100,000 5 100,000股 100.00%

200,000 1 200,000股 100.00%

300,000 1 300,000股 100.00%

500,000 1 500,000股 100.00%

1,595

乙组

0

香港公开发售包括的最终发售股份数目为6,877,000股H股,相当於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约1.38%(未行使超额配股权)。

国际发售的最终发售股份数目为493,123,000股H股,已全数分配,相当於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约98.62%(未行使超额配股权)。

分配结果

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结果(包括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以及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及通过指定白表eIPO网站使用白表eIPO服务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的申请)及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护照╱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如有提供),将於以下日期及时间按下列方式提供:

. 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前登载於本公司网站www.qlecl.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公告查阅;

. 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八时正至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午夜十二时正期间透过可全日24小时浏览分配结果的指定网站www.iporesults.com.hk(可选:英文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中文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使用「按身份证号码搜索」功能查阅。使用者将须输入其於申请表格内提供的香港身份证╱护照╱香港商业登记号码,以查阅其本身的分配结果;

. 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至2018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十时正致电电话查询热线+852 2862 8669查询;及

. 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至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在下列所有收款银行指定分行的营业时间内查阅特备的分配结果小册子,分行地址载列如下:

1.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地区 分行名称 地址

香港岛 中环永安集团大厦分行 德辅道中71号

九龙 太子分行 九龙弥敦道774号

新界 上水分行证券服务中心 上水新丰路136号

2. 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

地区 分行名称 地址

香港岛 湾仔道分行 香港湾仔道133号卓淩中心地下

九龙 德福分行 香港九龙九龙湾德福广场F19号舖

新界 葵芳分行 香港新界葵芳葵涌广场二字楼C63A-C66号舖

申请人如欲查询分配结果,建议使用本公司的香港公开发售分配结果查询热线或登陆本公司的香港公开发售网站w w w . i p o r e s u l t s . c o m . h k(英文:h t t p s : / /www.eipo.com.hk/en/Allotment;中文: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查询。

通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除外)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向其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查询其申请所获分配的发售股份数目。申请获接纳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通过「结算通」电话系统及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或在香港结算提供的活动结单(当中载有存入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中,查核其获分配的发售股份数目。

下文概述国际发售的配发结果:

— 最大承配人、前5大承配人、前10大承配人及前25大承配人占国际发售、发售股份总数及本公司於上市时已发行股本总数之百分比:

— 最大股东、前5大股东、前10大股东及前25大股东占国际发售总数、发售股份总数及本公司於上市时已发行股本总数之百分比:

领取╱寄发H股股票

申请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且申请获全部或部分接纳的申请人如使用白表eIPO或使用白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并已提供所有所需资料,则可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领取股票。合资格亲身领取的个人申请人不得授权任何其他人士代其领取。合资格亲身领取的公司申请人必须由其授权代表各自携同该公司正式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领取。个人及授权代表(如适用)领取时均须出示获H股证券登记处接纳的身份证明文件。使用白色申请表格或白表eIPO申请人所获配发香港发售股份的H股股票(如有)如不合资格亲身领取或合资格亲身领取但未有亲身领取,预期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予有权收取的申请人,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申请获全部或部分接纳的申请人如以黄色申请表格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H股股票将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发行,并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就获全部或部分接纳的申请根据其指示记存於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

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身份使用黄色申请表格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或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厘定的有关其他日期下午五时正之前查核并向香港结算报告任何资料不符。

退回股款

使用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申请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并已提供所有所需资料的申请人,可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领取退款支票(如有)。不合资格亲身领取或合资格亲身领取但未有亲身领取的退款支票(如有),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所列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倘申请人使用白表eIPO透过单一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则预期电子退款指示(如有)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发送至申请付款账户。倘申请人使用白表eIPO透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则预期退款支票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对於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预期退款将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记存入相关申请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其经纪或托管商的指定银行账户。

通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结算╱托管商参与者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通过其经纪或托管商查核其应获支付的退款金额。

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身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论使用黄色申请表格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亦可在紧随发售股份於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记存入其股份户口後,透过「结算通」电话系统或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https://ip.ccass.com(根据香港结算不时有效的「投资者户口操作简介」所载程序)查核其最新账户结余及其应获支付的退款金额(如有)(仅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香港结算亦将会向该等申请人提供活动结单,列明存入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的发售股份数目及(就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而言)记存入其各自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退款金额(如有)。

超额配股权

本公司已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自上市日期起直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後30日期间内行使,以要求本公司按发售价额外配发及发行合共最多75,000,000股H股。国际发售并无超额分配发售股份,因此不会行使超额配股权。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奖励费(如有)及其他估计开支後,假设超额配股权并无获行使,估计本公司将获得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1,172.12百万港元。有关本公司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详情,请参阅招股书「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所得款项用途」分节。

公众持股量

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後,公众持有的H股数目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25.00%(未行使超额配股权),符合上市规则第8.08条的规定。

H股开始买卖

本公司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亦不会就所收取的申请股款发出收据。

H股股票仅在香港公开发售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及招股书「承销— 承销安排及费用— 香港公开发售— 终止理由」分节所述终止权利并无获行使的情况下,方会於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上午八时正生效。

预期H股将於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H股将以每手买卖单位1,000股H股买卖,本公司股份代号为1576。

监於股权高度集中於少数股东,谨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注意即使在少数H股买卖情况下H股价格仍可能大幅涨跌,买卖H股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