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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6月26日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26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76)于2024年6月26日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的通函(「该通函」)。除另行列明外,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在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汉 峪金谷金融商务中心A6-2号楼禧悦东方酒店(汉峪金谷店)东方厅举行。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 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日期,有权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于会上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份总数为2000000000股。概无股东于该通函中表示有意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表决。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但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的规定放弃投赞成票,亦概无股东须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放弃投票表决。任何股东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未受任何限制。 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共代表188146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3%。 举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长王振江先生主持。 1有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188146000000 告100%0%0%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188146000000 告100%0%0% 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核财务报188146000000 表及独立核数师报告100%0%0%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188146000000 100%0%0% 5.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88146000000 100%0%0% 6.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188146000000 息派发方案100%0%0% 7.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188146000000 并确定相关审计费用100%0%0% 8.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执行情18809650004950000 况及2024年度投资计划99.97369%0.02631%0% 9.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188146000000 100%0%0% 1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授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188146000000 管理100%0%0%由于上述普通决议案的赞成票数为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上就相关决议案 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上述所有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即执行董事王振江先生、彭晖先生及刘强先生;非执行董事马向辉先生、孔霞女士、苏晓东先生、康建先生、王刚先生、施惊雷 先生及杜中明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洪渭先生、何家乐先生、王令方先生、冷平先生及沈尘女士)均已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公司于香港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监票员,负责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点票工作。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参与了投票表决结果的统计工作。 2派付2023年末期股息 董事会欣然宣布,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派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3年度的现金股息,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含税),即每股股份股息为人民币0.15元(含税)。末期股息预期将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派付予2024年7月9日(星期二)收市后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境内未上市股股东及H股股东。上述派发的股息均以人民币计值及宣派,并以人民币向境内未上市股股东发放及以港元向H股股东发放,以港元发放的股息计算汇率以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宣派股息日之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元平均汇率中间价为准,即1港元兑换人民币0.912082元。因此,本公司每股H股的股息为0.164459港元(含税)。 有关与股息税项及就2023年末期股息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事宜,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6日的公告。 承董事会命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江中国山东 2024年6月26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振江先生、彭晖先生及刘强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马向辉先生、孔霞女士、苏晓东先生、康建先生、王刚先生、施惊雷先生及杜中明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洪渭先生、何家乐先生、王令方先生、冷平先生及沈尘女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