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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重选及选举董事及非职工监事;变更职工监事;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变更;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

2023-05-19 00:00:00

建议重选及选举董事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已届满,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建议已于2023年5月19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中进行审议并获批准。本公司欣然宣佈,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董事会的审议,董事会建议以下各在任董事于年度股东大会上被重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执行董事候选人:王振江先生、彭晖先生及刘强先生;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孔霞女士、苏晓东先生、施惊雷先生及杜中明先生;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何家乐先生及王令方先生。董事会亦建议于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以下候选人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马向辉先生、康建先生、王刚先生;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刘洪渭先生、冷平先生及沈尘女士。

因此,受限于各在任董事候选人或新董事候选人(视情况而定)于年度股东大会获委任,于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第三届董事会将由十五人组成,其中执行董事三名、非执行董事七名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五名。

董事会已决议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上述之建议董事委任,供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第三届董事会的各董事之委任,将由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批准后生效,任期为三年。

建议重选及选举非职工监事

此外,鉴于第二届监事会亦已届满,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建议亦已于2023年5月19日举行的监事会会议中进行审议及并获批准。本公司欣然宣佈,经监事会的充分审议,监事会建议以下各在任监事于年度股东大会上被重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张引先生及吴永福先生;及

独立监事候选人:孟庆惠先生。

监事会亦建议于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以下候选人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慎安先生;及

独立监事候选人:董恩升先生。

监事会已决议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上述之建议监事委任,供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第三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之委任,将由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批准后生效,任期为三年。

变更职工监事

本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据此,侯清红女士及郝德红先生获重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而董俊杰先生获选举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五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计算。

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变更

本公司谨此宣佈,(i)苏淑仪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已提呈辞任联席公司秘书,并已卸任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ii)连胜国先生因本公司内部职务调动原因已提呈辞任联席公司秘书,自2023年5月19日生效。连先生仍继续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及党委委员职务。

同时,董事会欣然宣佈,(i)张潇女士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及(ii)时文江先生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自2023年5月19日生效。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

本公司已就时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资格向联交所申请且联交所已批准有条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及8.17条项下的规定,豁免有效期为自时先生获委任为联席公司秘书之日起三年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