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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2-09-02 00:00:00

兹提述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的公告(合称为「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本公司有关济菏高速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8标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主要交易;及(ii)本公司有关综合采购框架协议及综合销售框架协议(合称为「综合采购及销售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将派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施工8标合同及综合采购及销售框架协议以及其等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有关综合采购及销售框架协议及其等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函件;及

(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和独立股东有关综合采购及销售框架协议及其等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之推荐建议等资料的通函(「该通函」)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于该通函之若干资料,预期该通函将顺延至2022年9月30日或之前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