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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辞任;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聘任安全总监;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2022-01-20 00:00:00

非执行董事辞任

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唐昊涞先生(「唐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非执行董事的职务,有关辞任自2022年1月20日起生效。

唐先生已向本公司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上述职位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唐先生在任职期内为本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深表谢意。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及董事会的审议,董事会建议委任施惊雷先生(「施先生」)为非执行董事。该建议委任尚需提交于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该建议委任获得股东以普通决议案通过,其任命自该临时股东大会同日生效,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施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施惊雷先生,55岁,拟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其非执行董事任职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施先生拥有丰富的管理及证券事务经验。自1998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历任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证券事务代表。自2008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历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职员、副主任、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自2018年7月至今,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1965.SZ)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施先生持有北京联合大学化学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学士学位。

除以上所披露外,施先生确认(i)其于过去三年并无于本集团担任职位或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ii)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及(iii)其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施先生的委任,施先生将与本公司签署服务协议,但并不会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概无任何有关施先生的其他事宜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并概无任何其他事宜须知会股东。

聘任安全总监

董事会欣然宣佈,自2022年1月20日起,经本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赵广民先生(「赵先生」)已获聘任为本公司安全总监。赵先生的任期由2022年1月20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结束。

赵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赵广民先生,52岁,自2007年11月至2017年6月期间,任本公司东平管理处处长。自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期间,任本公司长清管理处处长。自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山东港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赵先生持有长沙理工大学交通工程本科学历,亦持有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工程师资格。

一般资料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选举施惊雷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的通函将于实际可行之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为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投票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22年2月9日(星期三)至2022年3月11日(星期五)止期间(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接受任何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未登记的股东须于2022年2月8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确保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及适用的过户文件送交本公司的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适用于H股股份持有人),或本公司的中国总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三区4号楼2301室(适用于内资股股份持有人),以作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