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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有关股份收购的最新消息股份收购完成

2021-12-23 00:00:00

本公告乃由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份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规则3.7公告,以及日期分别为2021年5月19日、2021年10月13日及2021年11月1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股份收购。除另有定义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的公告(「该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份收购完成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获山东高速告知,山东高速股份登记变更程序已完成。且根据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完成股份登记变更程序代表股份收购完成。

山东高速集团及山东高速已联合申请而执行人员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6(a)授予豁免,以豁免山东高速一方因股份收购而产生就其本身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以外的全部股份作出强制全面要约之义务。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进行股份收购后,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将由山东高速集团变更为山东高速,而山东省国资委仍为最终控制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