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份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之规定发出本公告。
近期,本公司收到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通知,济菏高速改扩建项目已被列为「十四五」规划实施项目,要求本公司加快开展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济菏高速为接连济南至菏泽的高速公路,途经山东省济南市至菏泽市四个城市的九区县,全长约153.6公里。本公司拥有对济菏高速的特许权,负责济菏高速的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就上述改扩建项目的进展作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