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iChang HEC ChangJi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558) 公告 盈利预喜 本公告乃由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集团目前可得的未经审核管理帐目及本公司管理层的初步估算,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预期录得营业额约为人民币62.95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录得营业额约为人民币37.45亿元增加约68.09%; 2.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预期录得除税前溢利约为人民币20.27亿元至人民币22.27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录得除税前溢利约为人民币0.39亿元增加约5,097.44%至5,610.26%;及 3.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预期录得归母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9.00亿元至人民币21.00亿元,相较去年同期得归母净利润约为人民币0.77亿元增加约2,367.53%至2,627.27%。 预期上述增加主要由于社会经济运行表现逐渐好转,人员流动及日常社交活动趋于正常化,加之本集团于本年度加强学术推广及品牌建设之路,本集团核心产品可威的品牌认知度进一步得到提升,且其他各管线业务均呈现良好的业绩表现,整体业务已体现出多产品线共同发展态势。 (1) 以可威(磷酸奥司他韦)为代表的抗感染儿科线 二零二三年,本集团坚定不移地走学术推广和品牌建设之路。在院内市场,本集团持续加强学术推广活动,不断强化可威在广大医生、患者,尤其是儿科医生和家长人群中的影响力。在院外市场,本集团贯彻品牌建设之路的理念,通过大力的品牌建设和多年的医患教育,将可威塑造为抗流感用药第一品牌,持续提升可威在患者心目中的品牌认知度。依托庞大的基层市场潜力、强大的供应链保障、广为认知的品牌影响力,未来可威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提升。 (2) 以胰岛素为代表的慢病线 本集团在以胰岛素为代表的慢病业务方面的增长也十分迅猛,本集团通过持续强化专业推广队伍,推进明星标杆终端的准入,深挖基层市场,并将开发新患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推动慢病管线业务进入高速增长期。目前本集团胰岛素产品已经开发终端数近9,000家,为后续实现较快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 以磷酸依米他韦为代表的新药线 本集团在以磷酸依米他韦为代表的新药线取得了不错的业务进展。二零二一年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发佈《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工作方案(2021–2030年)》,方案要求在十年内实现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的临床治癒率超过95%,慢性丙肝治疗率超过80%,基于这个目标本集团已经在国内在河南、四川、江苏等多个省份展开精准开发,推动建立各地诊疗方案,积极参与到消除丙肝的工作中。现阶段磷酸依米他韦已经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4) 集采和新零售线 截止到目前,本集团共有12个化学仿制药中选国家集采,集采业务已成为本集团高速增长的板块。随着本集团的产品线逐渐丰富,本公司也非常重视新零售体系的建设。二零二三年,本集团通过与头部商业公司、大连锁药房等的合作,大力发展医药新零售产品线,以院内处方带动院外零售业务的增长,已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医药新零售渠道。目前,本集团的新零售体系已日渐成熟,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业务模式。医药新零售是一个非常广阔的市场,本公司将不断扩充新零售产品线,增加医药零售的市场渠道,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多质价双优的用药选择。 本公司仍在落实其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按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帐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做出的初步估算,而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资料详情将于本公司的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刊发。 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新发 中国,湖北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蒋均才先生、王丹津先生、李爽先生和陈浩先生;非执行董事唐新发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唐建新先生、向凌女士和李学臣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