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悉数购回400,000,000美元年利率为3.0%的H股可转换债券
兹提述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九日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除其他事项外)本公司发行之400,000,000美元年利率为3.0%的H股可转换债券(「债券」)及部分购回债券。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的词汇与该等公告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与出售方就第二批购回债券进一步签订第三份债券购买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据此,双方同意第二批购回债券的总购买价格从278,191,332美元修订为263,191,332美元,并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或之前,完成购回第二批购回债券。
董事会欣然宣布,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五日,本公司已完成补充协议项下的购回。完成后,债券本金已予以悉数购回,且出售方将不再拥有债券的任何权益及╱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