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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5月28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的表决结果

2024-05-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RONTAGE HOLDINGS CORPORATION 方达控股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21)于2024年5月28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的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4年5月28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均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获正式通过。 方达控股公司*(「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4年5月28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的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均以按股数投票方式表决。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点票工作的监票员。 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35724910股,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的股份总数。 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 弃投票赞成决议案,并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股东于通函中表示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1各项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票数(%)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1338060372260000 本公司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及核(99.9806%)(0.0194%)数师的报告。 2(a). 重选李松博士为执行董事。 1335114841 3205530 (99.7605%)(0.2395%) 2(b). 重选刘二飞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337039871 1280500 (99.9043%)(0.0957%) 2(c). 重选王劲松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336554741 1765630 (99.8681%)(0.1319%) 2(d). 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的酬金。 1330975124 7345247 (99.4512%)(0.5488%) 3.重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338060372260000 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99.9806%)(0.0194%)金。 4.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购回股份,13383203720 涉及股份数目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股(100.0000%)(0.0000%) 份总数的10%。 5.授予董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以发行、配发131219094626129426 及处置本公司额外股份,涉及股份数目不(98.0476%)(1.9524%)超过本决议案通过当日股份总数的20%。 6.待第4及5项决议案获通过后,透过加入131224294626077426 本公司所购回的股份总数,扩大授予董事(98.0515%)(1.9485%)以发行、配发及处置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 7.授予董事会授权,以根据本公司于2019129422129344099079年5月11日采纳的首次公开发售后股(96.7049%)(3.2951%)份激励计划授出所涉最高股份数目为 118973591股股份的奖励,并授权董事 会配发、发行及处置所授予奖励的有关股份。 #上述第4至7项决议案之全文载列于日期为2024年4月23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由于以上决议案均获得多于50%票数赞成,故第1项至第7项决议案已于股东周年 大会上正式获投票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吴灏先生、Yin Zhuan女士、李轶梵先生及王劲松博士亲身出席或透过电子方式出 席股东周年大会,而李松博士、李志和博士及刘二飞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方达控股公司*主席李松博士香港,2024年5月28日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松博士;非执行董事李志和博士、Yin Zhuan女士及吴灏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轶梵先生、刘二飞先生及王劲松博士。 *仅供识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