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2021年4月23日刊发之公告(「该公告」)以及于2021年4月28日刊发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2020年年报」)。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2020年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司董事(「董事」)希望向本公司股东提供有关2020年年报的以下补充资料。
根据该公告所披露,胡定旭先生因彼之个人工作的其他安排而辞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并留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而执行董事宋清先生由本公司副董事长调任为董事长。上述安排已于2021年4月23日生效。由于2020年年报已于生效日期前赴印,上述变更未反映于2020年年报的「公司资料」、「董事会报告」、「企业管治报告」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章节,故于本公告予以补充说明。
上述补充资料并不影响2020年年报所载其他资料,而除上文所披露者外,2020年年报的所有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