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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职务变更

2021-04-23 00:00:00

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胡定旭先生(「胡先生」)因彼之个人工作的其他安排而辞任本公司董事长职务,并留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而执行董事宋清先生(「宋先生」)由本公司副董事长调任为董事长。以上安排自2021年4月23日起生效。

胡先生及宋先生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概无意见分歧;而彼等及董事会亦确认无任何有关彼等就上述调任安排的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藉此衷心感谢胡先生于出任本公司董事长期间作出的宝贵贡献,并期待胡先生继续作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集团的业务作出支持和指导。

宋清先生,56岁,于2018年8月份加入本集团并被委任为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宋先生持有中国合肥市安徽中医学院中药专业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4月获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评为主管药师。宋先生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以及于医疗医药行业的深厚背景和逾三十年经验。宋先生目前担任华润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其主要从事健康产业的投资和运营管理业务)之董事长。宋先生于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3320)之董事,并于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该公司总裁职务。宋先生曾担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000999)之董事职务(截至2018年8月),并于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期间担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彼亦曾任深圳南方制药厂质检部检验药师、生产部主管药师、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厂长助理,三九企业集团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主任、医药事业部部长等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宋先生(i)于过往三年并无在香港或海外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并无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中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係;及(iv)并无任何其他重要委任或专业资格。

宋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2018年8月7日起三年,并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彼须根据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宋先生并不于本公司收取固定薪金,惟彼有权获取由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全权酌情釐定的酌情花红(视乎董事会订定的企业目标及目的、可资比较公司所支付的薪金、供职时间、职责、聘用条件及本公司及个别董事的表现而定)。宋先生的酬金安排乃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当前市况以及彼对本集团承担的职务及职责后作出的推荐意见釐定。

于本公告日期,宋先生于本公司合共400,000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03%),当中包括其为彼根据本公司于2014年7月7日采纳并于2015年5月25日及2018年8月31日修订的股份奖励计划所宣派之本公司股份(其中300,000股本公司股份尚未归属)。除上文所述者外,宋先生并无于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述披露之资料外,概无其他须予披露之资料,而宋先生亦无涉及任何事项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同时亦无其他有关宋先生之事宜须提请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宋先生接受新任命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