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于2020年1月13日,本公司与投资者订立投资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发行及投资者同意认购本金总额不超过780,000,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578,644,000股股份。假设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及可换股债券获悉数认购,并假设可换股债券以初步转换价每股股份1.18港元获悉数转换,则可换股债券将可转换为661,016,949股转换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1.87%,以及经发行转换股份扩大后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约29.51%。转换股份将根据特别授权(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予以配发及发行。认购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779.3百万港元。
本公司将不会寻求可换股债券于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转换股份上市及买卖。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捷亨持有1,183,998,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75%。捷亨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捷亨为FortuneEightAlpsLimited之非全资附属公司,而Fortune Eight Alps Limited为Hony Capital Fund VIII(Cayman),L.P.(一间由Hony Capital Fund VIII作为唯一普通合伙人管理之获豁免有限合伙企业)之全资附属公司。Hony Capital Fund VIII由其唯一普通合伙人Hony Capital Fund VIII GP(Cayman)Limited管理。Hony Capital Fund VIII GP(Cayman)Limited由Hony Group Management全资拥有。Hony Group Management由Hony Managing Partners拥有80%权益。Hony Managing Partners由Exponential Fortune全资拥有。于本公告日期,投资者为Hony Capital之全资附属公司,而Hony Capital由Hony Capital Group全资拥有。Hony Capital Group由本公司控股股东Exponential Fortune的全资附属公司Hony Managing Partners间接控制,而Exponential Fortune Group由赵先生最终控制。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投资者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联繫人及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投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一般事项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成立,以就投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发行可换股债券)向独立股东提供建议。本公司亦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供独立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投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i)投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ii)特别授权;(i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投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建议函件;(iv)独立财务顾问就投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的意见函件;及(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进一步资料之通函,预期将于2020年2月17日或之前由本公司寄发予股东,原因为需要更多时间编制载入通函之相关资料。
由于认购须待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且不一定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及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