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百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1月8日及2019年11月29日有关出售事项之公告(「该等公告」)。除非文义另有要求,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i)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出售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详情以及上市规则所规定其他资料的通函(「通函」)预期将于2019年11月29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及(ii)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本公司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透过书面批准寻求股东批准出售事项。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的时间完成将纳入通函的若干资料,本公司已申请,而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及将寄发通函之时间延迟至2019年12月27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