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普通决议案已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理文手袋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给予本公司股东(「股东」)通告(「通告」)),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普通决议案已获出席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之通函(「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份(「股份」)总数为825,000,000股。诚如通函所述,投资者(连同其连系人)持有合共430,334,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之已发行股本总数约52.16%;彼等需要就股东特别大会之决议案放弃投票并已如此放弃投票。因此,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并就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的股份总数为394,666,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之已发行股本总数约47.84%。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而就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而需要放弃投赞成票。概无股东已於通函表明其有意就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为是次投票的点票监察员。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所涉及之股份数目如下:
普通决议案 股份数目(概约%)
赞成 反对
1. (a) 批准本公司与投资者就由投资者认购本公司发行的本金
总额为1,500,000,000港元之若干新可换股债券(「可换股
债券」)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八日之有条件投资
协议(「投资协议」)(注有「A」字样之投资协议副本已提
呈股东特别大会并由股东特别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
别),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187,158,608(100.00%) 0(0.00%)
(b) 批准本公司与投资者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之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投资协议」,对投资协议的
若干条款进行补充及修订)(注有「B」字样之补充投资协
议副本已提呈股东特别大会并由股东特别大会主席简签
以资识别),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187,158,608(100.00%) 0(0.00%)
(c) 授予本公司董事特别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配发及发
行因可换股债券附带之转换权获行使时或须配发及发行
之本公司股份数目;及* 187,158,608(100.00%) 0(0.00%)
(d)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在彼等认为就全面履行
及实施投资协议(经补充投资协议补充及修订)及其项下
拟进行之交易而言属必须、合适或权宜的情况下,签
署、执行、完善、交付及作出一切有关文件、契据、行
动、事宜及事情(视情况而定)。* 187,158,608(100.00%) 0(0.00%)
2. (a) 批准本公司根据投资协议(经补充投资协议补充及修订)
之条款设立及发行可换股债券;及* 187,158,608(100.00%) 0(0.00%)
(b) 授权董事实行彼等认为必要、适宜或权宜之所有行动与
事项,以执行及落实上文(a)段所载之决议案。* 187,158,608(100.00%) 0(0.00%)
* 决议案之全文载於通告内。
由於超过50%之投票赞成各项决议案,因此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将在适当时就投资协议(经补充投资协议修订及补充)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进度及情况之最新消息向股东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