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1而刊发。
兹提述理文手袋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捷亨有限公司(「要约人」)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日之联合公告(「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金利丰证券有限公司为及代表要约人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本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及╱或同意将予收购之股份除外)(「要约」)。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联合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德健融资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淮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要约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及应否接纳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批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函件副本,连同由独立董事委员会致要约股东之函件(当中载有其就要约、要约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及应否接纳要约而向要约股东提出之意见)将载於由本公司及要约人根据收购守则将予联合刊发的综合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