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百福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最新可得的本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于该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4百万元至人民币8百万元,相比2020年同期则为亏损约人民币94.6百万元。
根据董事会可获得的资料,董事会认为预期净亏损将扭转为净溢利主要归因于(其中包括):
(i)本集团的业务从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复甦起来;及
(ii)出售联营公司若干权益实现收益。
由于本公司正在落实本集团于该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对本公司的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而该等管理账目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该期间财务资料的详情将于本公司预期于2021年8月下旬发佈的中期业绩公告内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