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001 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发行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398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不适用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04620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公告标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公告状态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更新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汇率及代扣所得税信息股息信息股息类型末期股息性质普通股息财政年末2023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 股 0.3064 RMB股东批准日期2024年6月28日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 每 股 0.335715HKD 汇率 1 RMB : 1.095674278HKD除净日2024年7月8日 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16:30文件之最后时限2024年7月9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由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5日记录日期2024年7月15日股息派发日2024年8月19日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1712-1716室 合和中心17楼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皇后大道东183号湾仔香港 第 1 页 共 3 页 v 1.1.1EF001代扣所得税信息请参考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之2023年度股东年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内有关代扣所得税之详情。 股东类型税率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如适用)非居民企业(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行向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H股非居民企业 股东派发2023年度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0%。对于截止至股权登记日的H 股股东名册上的所有以非个人名义登记的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企业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组织及团体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本行将扣除10%的所得税后派发2023年度股息。 非个人居民(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H股个人股东从本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本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行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地区)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受相关税收优惠。本行将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本行H股股东名册所记 录的股东登记地址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对于H股个人股东,本行将一般按10%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法规及相关税收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居民(中国内地登记地址)20%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香港联交 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居民企业(中国内地登记地址)20%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 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沪股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10%本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人)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不适用 第 2 页 共 3 页 v 1.1.1EF001其他信息以上汇率仅供参考。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币支付,港币汇率为本行股东年会当日(2024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据此,有关派付H股2023年度股息的适用汇率确定为港币1元 = 人民币 0.91268元,本行H股的2023年度股息约为每股港币0.335715元(含税)。 发行人董事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廖林先生、刘珺先生和王景武先生;非执行董事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和董 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绍信先生、沈思先生、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和赫伯特·沃特先生。 第 3 页 共 3 页 v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