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98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20 2023年度股东年会通知 兹通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将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二时五十分假座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和香港港湾道1号君悦酒店举行2023年度股东年会(「股东年会」)。会议拟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第1项至第9项普通决议案,并听取下列第10项至第13项的汇报: 普通决议案: 1.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4.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年中期审阅服务的议案 5.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 关于选举廖林先生连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8. 关于选举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9. 关于选举钟蔓桃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听取汇报: 10.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 11.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汇报 12.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3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13. 关于2023年我行主要股东(含大股东)年度评估的汇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4年6月6日 附注: (1) 暂停办理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年会之资格 本行H股股东须注意,本行将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至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凡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备存于香港的本行股东名册之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年会。 本行H股股东如欲出席是次股东年会而尚未登记过户文件,须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行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2) 建议派发股息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 本行董事会已建议派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股息每股人民币0.3064元(含税)。如股东年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息预期将不晚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支付予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收市后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股东。本行将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至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行H股股东如欲获派发股息,而尚未登记过户文件,须于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行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3) 委任代表 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及于会上投票之股东,均可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代表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行股东。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表签署。倘股东为法人,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法人公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权之代表签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股东之代表签署,则授权该代表签署代表委任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H股股东最迟须于股东年会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之H股证券登记处,方为有效。本行之H股证券登记处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电话:(852)28628555,传真:(852)28650990)。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届时仍可亲身出席股东年会,并于会上投票,但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之文件将被视为已经撤销。 (4) 回执 拟亲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年会之股东应于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或该日之前,将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或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邮编:100140(电话:(8610)81011187,传真:(8610)66106139)。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电话:(852)28628555,传真:(852)28650990)。 (5) 其他事项 股东(亲身或其委任代理人)出席股东年会之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股东或其委任代表出席股东年会时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股东年会于下午二时五十分开始,出席股东年会的登记时间为下午二时至二时五十分。 (6) 本行不会派发礼物或饼卡,亦不会提供茶点。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廖林先生和王景武先生;非执行董事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和董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绍信先生、沈思先生、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和赫伯特?沃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