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98 美元优先股股份代号:4620 关于行长任职及董事提名的公告 2024年5月22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刘珺先生的行长任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刘珺先生担任本行执行董事事宜,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董事会亦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珺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同时兼任本行授权代表。上述任职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后生效。刘珺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每位董事的任期为三年,而董事可在任期届满时连选连任。本行董事的薪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薪酬清算方案按有关程序审议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包括行长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关薪酬清算方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可参考本行年报和有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刘珺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刘珺先生并无在本行或本行附属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过去三年内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亦无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行任何股份权益。除本公告所披露外,并无其他与聘任和提名刘珺先生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行股东注意或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需予披露的资料。 特此公告。 附件:刘珺先生简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 2024年5月22日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廖林先生和王景武先生;非执行董事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 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和董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杨绍信先生、沈思先生、胡祖六先生、陈德霖先生和 赫伯特?沃特先生。 附件: 刘珺先生简历 刘珺,男,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 刘珺先生自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20年7月至2024年5月任交通银行行长。刘珺先生曾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期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 刘珺先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