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上海复旦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2017-11-21 17:15:00

兹通告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国泰路127弄4号楼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藉以考虑及酌情批准以下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考虑及批准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任何董事采取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完成公司章程修订的审批及╱或登记或备案事宜。

附注:

1. 凡持有本公司股份,并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临时股东大会回条及说明。

2.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代表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3. 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档(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必须於临时股东大会之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送达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所示之本公司注册办事处、或於香港之营业地点或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4.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至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之股票最迟须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於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5. 股东填妥及交回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後,仍可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投票,届时,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将被视为已被撤销。

6. 根据上市规则,有关上述通告内之决议案详情之说明函件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通函之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