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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内幕消息董事出售股份及主要股东股权变动

2016-06-21 16:16:00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联交所证劵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继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发出有关董事及监事出售股份及主要股东股权变动之公告,本公司於今天接获俞先生之通知,於今天联交所交易时段後,彼连同上海政化之其余有限合伙人已与上海杉姚签订一份转让协议,将全数转让彼等持有之上海政化 99.79%财产份额。

待完成转让协议事项後,上海政化持有之内资股权益将维持不变,而上海杉姚将成为上海政化之控制股东及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俞先生将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但仍然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本公司预期转让协议交易事项不会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业务或营运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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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劵上市规则第 13.09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继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发出有关董事及监事出售股份及主要股东股权变动之公告,本公司於今天接获本公司执行董事俞军先生(「俞先生」)之通知,於今天联交所交易时段後,彼连同上海政化投资谘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政化」)之其余有限合伙人已与上海杉姚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杉姚」)签订一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将全数转让彼等持有之上海政化99.79%财产份额。

於本公告日,俞先生透过上海政化持有10,961,530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之内资股( 「内资股」 )权益 , 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78% 。 上海政化持有47,443,420股内资股,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7.68%或相关类别股份约12.65%,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上海政化之有限合伙人由本公司之董事、本公司现时及过往雇员、以及复旦大学ASIC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学实验室」)及本公司主要股东上海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部份雇员及获委聘与大学实验室进行技术合作的若干个别人士等组成。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上海杉姚为独立第三方且与本公司或其关连人士并无关连。转让协议预计完成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前後。

待完成转让协议事项後,上海政化持有之内资股权益将维持不变,而上海杉姚将成为上海政化之控制股东及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俞先生将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但仍然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本公司预期转让协议交易事项不会对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业务或营运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