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上海复旦监事辞任及委任

2015-10-15 17:30:00

董事会宣布鲁蓓丽女士将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起辞任本公司监事职务。

董事会欣然宣布,委任徐志翰先生为本公司之监事,自本公布日期起生效。

---------------------------------------------------------------------------------------

本公布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第13.51(2)条而作出。

监事辞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 谨此宣布,鲁蓓丽女士 (「鲁女士」) 为专注个人事务,已向董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 (「 监事会」) 提交辞呈,辞去本公司监事 (「监事」)职务,自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

鲁女士已确认,彼与监事会及本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彼辞任有关的事项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对鲁女士於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委任监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已委任徐志翰先生(「徐先生」)为新的监事,自本公布日期起生效。

徐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徐先生,52岁,彼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於一九八五年获得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学士学位,另於二零零七年获得复旦大学企业管理(会计)博士学位。曾历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及系副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会计学副教授。

根据本公司章程,徐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上海锦年投资谘询合伙企业之股东代表。

徐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担任本公司监事,自本公布日期起为期三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四日止。徐先生将不会收取任何酬金,此乃经参考本公司的其他监事委任条款厘定。徐先生现时分别为上海交易所上市之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衡水老白乾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以及深圳交易所上市之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徐先生:

(i) 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ii) 并无被视作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iii) 并无出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任何其他职务;及

(iv) 并无其他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委任徐先生须予披露之资料或与徐先生相关之任何事宜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作出披露,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