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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 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及 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19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Fudan Microelectronics Group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1385) 股东特别大会、 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及 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谨此提述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2024年5月9日之通函(「通函」)、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 H股 股东类别股东大会(「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通告(「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义与通函所用者具有相同含义。 股东特别大会、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及 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宣布,于2024年6月18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及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上,除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提呈之第1项及 第2项特别决议案未获正式通过外,所有其他提呈的决议案均已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身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审议及批准及确认新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定交易及年度上限的股东(合共持有117352546股)已就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中的议案1回避投票。身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并可能认购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合共持有233912296股)已就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中的议案4回避投票。 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本公司合共有819060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之已发行股份,即赋予本公司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就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2至3而言,股东有权出席大会并于会上就该等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819060400股。就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1而言,股东有权出席大会并于会上就该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701707854股。就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4而言,股东有权出席大会并于会上就该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为585148104股。于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日期,本公司合共有2843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之已发行H股股份,即赋予本公司H股股东权利出席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于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日期,本公司合共有534730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0.10元之已发行A股股份,即赋予本公司A股股东权利出席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 除前述同为关连人士之股东回避表决外,就本公司所知、所悉及所信:(1)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惟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就股东特别大会及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 上提呈的决议放弃投赞成票;(2)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就股东特别大会及H股股 1东类别股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放弃投票;及(3)概无任何一方于通函中表明其有意于股东 特别大会及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上就提呈的任何决议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本公司委任为监票人。本公司两名股东代表以及一名监事亦参与计票及监票。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结果。 以下为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之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 票数 普通决议案(概约百分比)投票总数赞成反对弃权 1. (i)审议及批准及确认新合作协议及其 237420406 31525017 0 268945423 项下拟定交易以及任何其他附带文(88.28%)(11.72%)(0%)件,(ii)审议及批准及确认新合作协议项下拟定交易之2025至2027年度上限及修订旧合作协议及新合作协议项下 拟定交易之年度上限,及(iii)审议及授权任何董事代表本公司为使新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定交易生效或就其而作 出彼可能酌情认为适当、必要或适宜之一切行动及事宜以及以签署或盖章 形式签订任何协议、契据、文书及其 他文件或作出相关安排,及在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批准及作出相关非重大不利变动、修 订、补充或豁免非重大事项特别决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342866597433883720386254969 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案有效期 (88.77%) (11.23%) (0%)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3212902034338837221586394386264969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83.18%)(11.23%)(5.59%) 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之有效期的议案 2普通决议案 4. 审议及批准关于关连人士可能认购A 87377907 43388372 21586394 152352673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关连交易的议案(57.35%)(28.48%)(14.17%) *决议案全文载于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通函内。 由于赞成第2至第3项特别决议案之票数超过三分之二及赞成,第1项及第4项普通决议案之票数超过50%,故上述股东特别大会之决议案均已分别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特别决议案及普通决议案。 以下为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之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 票数 特别决议案(概约百分比)投票总数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及批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4005035944525895084576254 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案有效期 (47.35%) (52.65%) (0%)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3840735944525895082933254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46.31%)(53.69%)(0%) 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之有效期的议案 *决议案全文载于 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内。 由于第1及第2项特别决议案未获出席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之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 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故上述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之第1及第2项特别决议案未获正式通过。 以下为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之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 票数 特别决议案(概约百分比)投票总数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305300238104770305310715 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 (99.99%) (0.01%) (0%)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2837138441047721586394305310715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92.92%)(0.01%)(7.07%) 象发行A股可转债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由于赞成第1及第2项特别决议案之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故上述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之 特别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 全体董事(即蒋国兴先生、施雷先生、俞军先生、章倩苓女士、孙峥先生、曹钟勇先生、蔡敏勇先生、王频先生及邹甫文女士)已以现场或电子途径出席股东特别大会、H股股 东类别股东大会及A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 承董事会命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席蒋国兴中国,上海,2024年6月19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蒋国兴先生、施雷先生及俞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章倩苓女士及孙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曹钟勇先生、蔡敏勇先生、王频先生及邹甫文女士。 *仅供识别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