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经修订)

2024-05-29 00:00:00

EF001 免责声明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发行人名称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385多柜台股份代号及货币不适用相关股份代号及名称不适用公告标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公告日期2024年5月29日公告状态更新公告 更新/撤回理由更新股东批准日期汇率及税务信息股息信息股息类型末期股息性质普通股息财政年末2023年12月31日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2023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 每10 股 1RMB股东批准日期2024年5月28日香港过户登记处相关信息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 每10 股 1.09806HKD 汇率 1 RMB : 1.09806HKD除净日2024年6月5日 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16:30文件之最后时限2024年6月6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由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2日记录日期2024年6月12日股息派发日2024年7月10日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香港夏悫道16号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远东金融中心17楼香港代扣所得税信息 有关H股股东税项减免信息之详情请参考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之公告。 股息所涉及的代扣所得税 股东类型税率有关代预扣所得税之更多补充(如适用) 第 1 页 共 2 页 v 1.1.1EF001非个人居民(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10%香港居民或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个 人所得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非个人居民(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20%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非居民企业(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 10% 任何以非个人H股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 司、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团 体及组织名义登记的H股个人居民(中国内地登记地址)20%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及深港 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不适用其他信息 本公司沪港通及深港通H股投资者的2023年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派发。 发行人董事 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蒋国兴先生、施雷先生及俞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章倩苓女士及孙峥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曹钟勇先生、 蔡敏勇先生、王频先生及邹甫文女士 第 2 页 共 2 页 v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