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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份及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最新情况

2022-10-25 00:00:00

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自愿作出,为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岭」)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份及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的最新发展。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之公告有关建议上海华岭的建议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及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及 2022 年 6 月 22 日及 2022 年 9 月 5 日之公告有关建议上海华岭的建议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之最新情况(「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本公司现正进行上海华岭之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上海华岭已经获批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基本情况如下:

股票简称: 华岭股份

股票代码: 430139

发行价: 人民币 13.50 元/股

发行数量: 40,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6,0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后总股本: 266,8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72,80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上海华岭不少于总发行股份约 42.75%(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或 41.81%(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权益,并仍控制上海华岭之董事会。因此,上海华岭仍旧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及其业绩将继续合併于本公司之财务报告内。

上市规则之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29 条,有关上海华岭的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构成被视为本公司出售上海华岭之权益。基于本公司所得之资料,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根据上市规则第 14.07条之最高适用比率为少于 5%。故此,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不构成上市规则第 14 章定义之需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