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1年11月5日依次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所有载于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类别股东大会通告中的决议案均已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委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境外核数师之建议已于临时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及即日生效。
非执行董事马志诚先生和章华菁女士及监事顾卫中先生之辞任均于2021年11月5日生效。委任孙峥先生和刘华艳女士为非执行董事及唐晓婕女士为监事之建议均分别于临时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彼等之任期皆自2021年11月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