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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1. 采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特别授权发行限制性股票; 2. 采纳考核管理办法;及3.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021-09-24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1年9月23日举行之董事会会议通过建议:(1)采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特别授权发行限制性股票;(2)采纳考核管理办法;及(3)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此等建议须待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激励计划不涉及授予新H股购股权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发行本公司H股,因此不属于亦不受限于上市规则第17章的相关规定。

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不涉及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关连人士授予限制性股票,因此无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有关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