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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有关新合作协议及修订二零二一年度上限

2021-03-26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及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有关本公司与复旦通讯订立为期一年之旧合作协议及设定二零二一年度上限的公告。由于旧合作协议之有效期将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届满,本公司经评估旧合作协议项下之可重构器件和存储器芯片产品市场需求,销售往绩及产品生命週期后,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与复旦通讯订立新合作协议。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之定义,复旦通讯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新合作协议交易事项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旧合作协议及新合作协议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金额之修订二零二一年度上限及新合作协议项下之二零二二至二零二四年度上限超过适用百分比率的5%(利润比率除外),此等持续关连交易须履行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和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