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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有关合作协议之二零二一年年度上限

2021-02-05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六月 十二日 刊发有关本公司与复旦通讯订立为期一年之合作协议的公告。 由于合作协议项下之可重构器件和存储器芯片产品于二零二零年下半年陆续推出市场后,销售表现如预期理想,本公司经评估该类产品之未来销售后,设定二零二一年年度上限。

由于合作协议项下之关连交易金额之年度上限不超过适用百分比率的 5% (利润比率除外), 此持续关连交易获得豁免股东批准之要求,但仍须履行上市规则第 14A 章的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