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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大纲及公司章程细则

2023-03-30 00:00:00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大纲及公司章程细则

本公告乃由奥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

于2022年1月1日,上市规则已作修订,以引入(其中包括)一套载于上市规则附录三的14项股东保障核心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发行人(不论其注册成立地点)。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透过采纳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及公司章程细则(「新大纲及细则」)修订本公司现有公司章程大纲及公司章程细则(「现有大纲及细则」),以(i)使其现有大纲及细则符合开曼群岛适用法律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ii)就举行股东大会为本公司提供灵活性;及(iii)作出其他杂项及内务修订,以更新或澄清现有大纲及细则的条文,包括与现有大纲及细则的上述修订一致以及在认为适宜或使措辞与上市规则及开曼群岛适用法律更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相应修订。

建议采纳新大纲及细则须待股东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新大纲及细则详情的通函以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的通告将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