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于报告期内的收入约为人民币568.0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247.6百万元或30.4%。本集团于报告期内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473.9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71.4百万元或13.1%。本集团于报告期内的毛利约为人民币94.1 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176.1 百万元或65.2%。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70.6百万元,而去年同期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99.0百万元。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0.04元,而去年同期应占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0.06元。